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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7月12日] -- 华商报 -- 版次:[A5]

早高峰违停 车被拖走 男子朋友圈辱警被拘7日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在看完自己发表的言论后,李某称自己都念不出口。
   7月10日早高峰,一男子在西安市西大街禁停区域违法停车,并将一处商铺大门堵住后离开。交警莲湖大队巡查交警发现后联系拖车将该车拖移,并以短信告知车主。
   随后李某收到原车主转来的短信通知,回到现场发现车被拖移,心生怨恨,随即将交警部门告知短信截图发在朋友圈,并配上辱警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当日上午,交警莲湖大队收到网友关于李某发表辱警信息的举报,展开调查。下午3时40分,李某到案接受调查处理,其违反禁令标志违停的行为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因其辱警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被移交辖区派出所,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某再次看到自己发表的言论后,称自己都念不出口。他保证以后坚决遵守各类法律法规,做安全文明驾驶人。
   民警提醒,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个驾驶人的义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