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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5月24日] -- 华商报 -- 版次:[B1]
陕西交警曝光5起危险驾驶案例

面包车拉21个液化气罐 司机被移送检察机关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昨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5起危险驾驶案例,5名涉事司机均面临刑事处罚。
   今年3月25日晚10时许,宝鸡市千阳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宝平路与燕伋大道丁字路口检查时,一辆陕CE67XX面包车突然掉头沿宝平路由西向东方逃跑,民警随即驾车跟随并喊话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但该车无视警告,最终在县城西大街城关派出所门前被民警拦截。经查,车内装有21个液化石油气罐(10个空罐、10个容量为12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罐、1个容量为50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罐)。驾驶人蒙某某持C1驾驶证,无运输液化石油气资格,车辆也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和标识。民警依法将车辆扣押,并将液化石油气罐转移至安全位置。目前,蒙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除了这起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驾驶案外,交警部门还曝光了渭南市经开区张某某驾驶黑校车超载、延安市富县高某某驾车超载、西安市未央区穆某某驾驶黑校车超载、咸阳市武功县李某某驾驶黑校车超载等4起危险驾驶案例,涉事司机均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