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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5月24日] -- 华商报 -- 版次:[A6]

男子渭河电捕3条野生鲤鱼被捕

华商报讯(记者 苗巧颖)日前,两男子在渭河沿岸电鱼捕鱼,非法捕获野生鲤鱼3条,被高陵警方查获。其中一人已被依法逮捕。
   据高陵警方介绍,西安市《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组织全局各单位召开“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线索。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渭河沿线岸在禁渔期间,仍有非法捕鱼现象。接报后,辖区张卜派出所民警在所长付宏的带领下一方面对举报线索认真核查,一方面组织警力加大渭河沿线的巡查守候力度。
   4月30日上午7时许,两名非法捕鱼嫌疑人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贾蔡村六组、五组村民蔡某某、纪某某,利用自制的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捕捞工具,在贾蔡村渭河段电鱼,当日非法捕捞野生鲤鱼3条。纪某某对其违法电鱼捕鱼行为供认不讳。经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目前,公安高陵分局将纪某某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