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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5月23日] -- 华商报 -- 版次:[A8]

女子地铁站遭盘问留置 方知自己涉嫌“抢劫”

为消除误会多方联系,当事人称被多个部门“推三阻四”
华商报讯(记者 卿荣波)郭女士觉得,弄错了可以理解,但错了,推三阻四不给处理,就是问题了。
   今年41岁的郭女士,在西安城南一小区开理发店。5月20日下午3时许,她在长乐公园乘坐地铁3号线进站时,被执勤人员排查后拦下,留置了2小时,“说我和一起团伙抢劫案有关,而且是麻醉性的抢劫案。”郭女士说,她反复说明情况后,执勤人员让她先回,并告知她说,如果录入有误,赶紧去居住地的派出所处理。
   21日上午,郭女士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在提供身份证之后,民警查询到,2018年11月16日,礼泉县公安局将她录入了公安系统,但具体原因需咨询她的户籍地派出所,看能否处理,“我的户籍所在地是铜川宜君县五里派出所,我打电话过去,对方说,没办法,得找录入地的公安部门。”
   让郭女士气愤的是,21日下午,她拨打公安机关12389专用举报电话,按1选择咸阳地区后说明了情况,对方回答说还得找礼泉县公安局,“我让提供一下礼泉县公安局的电话,对方说没有。”
   无奈之下,郭女士在网上查到了礼泉县公安局的电话029-35628880,“打通后,对方说谁拦的我,去找谁,他们不能接待,态度还特别不好。”
   “如果记录消不掉的话,孩子大学毕业就业等方面都存在问题。”郭女士想不通的是,因为公安机关的错误给自己带来不便,寻求解决办法还被推来推去,“咋就这么难呢?“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上礼泉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会马上对郭女士的情况进行核实。
   当天下午,礼泉县公安局回复说,一起案件的嫌疑人曾用名和郭女士的名字一致,的确是录入有误,将现在西安居住的郭女士的信息录入了系统,给她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已经和上级公安部门沟通过了,将尽快恢复郭女士正常的户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