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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4月12日] -- 华商报 -- 版次:[E2]
地里干活遇受伤“大鸟”

一查竟是一级保护动物


   华商报讯(记者 唐保虎)4月8日11时许,大荔县赵渡镇平民村一冯姓村民抱着一只“大鸟”来到大荔县公安局赵渡派出所,将受伤的“大鸟”交给民警。经冯某介绍,他在距村子东侧两公里处靠近黄河堤坝的庄稼地里干农活,发现一只“大鸟”在自家农田里。靠近后鸟儿并没有飞走,查看后发现鸟儿的右翅膀和腿部受伤流血,联想到派出所民警曾发放过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海报,便赶到十公里外的赵渡派出所,将这只“大鸟”交给值班民警。
   经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和林业局工作人员辨认,确认这只“大鸟”是国家一级动物大鸨(bǎo)。工作人员表示这只幼年大鸨右翅膀和腿部受伤流血,若不能及时救治,将会有生命危险。在对伤情进行简单处理后,便将这只“大鸟”用专车送往周至楼观台省野生动物救治中心。
   据悉,大荔县公安局自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以来,共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册及有奖举报宣传单15386份,在黄河湿地等处树立禁猎区警示牌和保护野生动物固定宣传牌,利用村组干部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开展“指尖”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