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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4月12日] -- 华商报 -- 版次:[D1]

70人获宝鸡首批网约车驾驶员资格


   华商报讯(记者 张欣)近日,宝鸡市首批70位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拿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标志着宝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首期共有125人申请,参加学习74人,70名工作人员考试合格。宝鸡市运管处培训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首期共有125人申请,经过了报名审核、背景核查等流程。
   其中,74名申请人参加了为期五天的培训,并于3月22日参加了全国公共科目、地方区域科目考试,3月27日,宝鸡市运管处向70名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核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今后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必须持证上岗,对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将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今年7月1日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3年;且车型为7座以下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1.6L(指燃油、燃气车辆),轴距为2650mm及以上的小型载客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