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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2月21日] -- 华商报 -- 版次:[A8]
“小伙见义勇为反被拘”再次反转

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赵宇再被移交检方

“福州小伙见义勇为反被拘”一案再次反转:昨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将赵宇移交晋安区检察院。
   今年2月17日,赵宇发出求救微博,称自己因阻止女邻居被施暴,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最后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14天。赵宇妻子介绍,昨日上午10点多,赵宇被福州市晋安分局带去协助调查,中午被移送到晋安区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移送起诉告知书显示,晋安分局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晋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昨日下午3点左右,赵宇妻子接到赵宇电话得知,检方要求他等待通报发布后再离开。截至发稿,赵宇依然在晋安区检察院等候。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介绍,赵宇已正式将该案委托给他与白云飞律师代理。范辰表示,此次公安机关移交起诉的罪名有变,由原来的故意伤害罪变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检察院决定起诉,他们将为赵宇做无罪辩护。
   晋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昨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在1月4日,以“故意伤害”向晋安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1月10日,晋安区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月20日,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检察院。目前,他们已通知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于此前有律师告诉赵宇,他可能要面临大额赔偿和刑责的说法,有失偏颇。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综合央视、《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