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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2月13日] -- 华商报 -- 版次:[B4]
最高检下发五年检察改革规划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共确定了6个方面46项改革任务,通过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制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六大体系,推动检察职能得到全面、充分履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改革规划规定了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完善担任领导职务检察官办案制度、规范检察官办案权限、完善检察官承办案件确定机制、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完善案件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深化检务公开等8项制度。归纳起来就是三个方面:一是抓办案。要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二是强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充分运用案件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督管理,保证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在社会监督方面,主要是深化检务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完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外部监督机制。三是重保障。在持续督促落实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对应的政治、生活等配套待遇同时,关注未入额人员的职业发展,完善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改革规划提出,完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法律监督机制。健全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对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到,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教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推行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