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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1月25日] -- 华商报 -- 版次:[B2]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弘扬社会正气 三原18人涉黑团伙案二审维持原判

骆小弟终审获刑20年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摄影 张杰)在三原县逞强争霸,有组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去年8月,三原县骆小弟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其中首犯骆小弟获刑20年。昨日,西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决。
   上世纪80年代,骆小弟在三原县因打架斗殴先后被行政处罚及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为谋求生财之道,其在三原县经营赌场、贩卖毒品,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实力。90年代起,骆小弟先后笼络多人在身边,为其经营赌场、插手民间纠纷、替他人摆平事端、肆意殴打他人,以此扬名立威。
   2000年以来,董某某、郑某、唐某等人,先后与骆小弟相识,倚仗骆小弟为靠山开展违法活动,实施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骆小弟为首、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在三原逞强争霸,确立强势地位,扩大影响,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壮大组织声势,最终称霸三原县,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一审法院认定,骆小弟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共6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17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骆小弟等1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13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及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正确。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昨日,西安中院二审作出裁定,除准许一名上诉人撤回上诉外,其余上诉人的上诉均被驳回,维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