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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1月13日] -- 华商报 -- 版次:[A7]
购买了旅游地特产想退货 商家收取高额“折旧费”

旅途看景舒心 买买买过瘾

就怕一冲动买回添堵物件
随着大众旅游时代来临,越来越多的人节假日会选择看看远方的风景。据了解,2018年上半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数达28.21亿人次,出境游人数达到7131万人次。而旅游消费已经成为旅途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冲动消费的游客也较多。近日,华商报连续接到投诉,游客表示购买旅游商品有问题,想退货却很难。
  游客投诉

  打卡旅游地“特产”
  买回来发现是三无产品

   购买旅游地特色产品也是旅途打卡方式之一。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游客常常会在周边环境、周边游客和导游的影响下买一些不必要的商品,还有些游客在购物店跟风买特产或纪念物,并没仔细了解商品的功能及质量。冷静下来后发现商品不尽如人意,想退货却发现并不容易。
   游客赵先生向华商报反映,2018年8月他通过西安某组团社前往越南游玩,在当地购物店购买了乳胶床垫,但邮寄回来的床垫包装简陋,无任何标识和发票。赵先生从银行查询,发现当时购买床垫时的收款方是广西一家旅行社。想要退货,组团社负责游客投诉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无理由退换货,但要收取30%-40%的折旧费。
   游客王女士称,自己2018年12月通过渭南某组团社前往越南游玩,在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店买了一个乳胶床垫,让商家邮寄到家。收到货后,发现该产品为“三无产品”。
   网友“@不要让我的真心散的像沙”表示,自己在厦门旅行时购买了丝绸四件套,后来发现产品没有任何标识,想退货却无人理会。

  业内解析

  认为质量有问题
  要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鉴定

   近几年,以越南为目的地的旅游产品逐渐增多,性价比高成为其主要优势。旅行社业内人士表示,越南当地一些购物店就是地接社办的,所以会出现收款方是旅行社。游客在境外购物想要退货,组团社只能作为中间方传话,而“折旧费”是商家自己定的,组团社无法干预。
   该人士表示,若商品表面有明显瑕疵,组团社可以直接和商家联系退换货。若是游客认为商品属于“三无产品”怀疑质量有问题,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就需要游客寻找店家也认可的鉴定公司进行鉴定,流程非常复杂,可能还要通过法律途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游客在购买商品时往往不关注产品的实用性和质量,只看是不是当地特产,在他人诱导下冲动购物,回国后发现产品并不实用或发现质量不好想退货,就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规定

  低价游、指定购物、增加付费项目
  旅行社要担责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发生违反本条中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购物支招

  购物时索要发票
  发生纠纷4个途径解决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认为,消费者在境外购物时一般不会对出现纠纷选择适用哪国法律作出约定,出现退货等问题时维权流程很繁琐,维权成本比较高。陈灏建议在境外消费或购物时要慎重选择,就质量、验收、送货、退货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或约定,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当地导游或现场导购的诱导。
   西安市旅发委稽查队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游客购物时应索取相应的发票及刷卡单据等购买凭证。
   旅游达人苏先生支招:旅游前,在网络上了解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和当地特色产品;购物前,在网上了解该产品的功效和价格范围。只有自己心里有数,才有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游客在和旅行社产生纠纷后,可通过四种途径解决:(1)和旅行社自行沟通协商;(2)前往旅行社所在省、市、区县的相关旅游质监执法部门投诉;(3)前往仲裁部门申请仲裁;(4)前往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华商报记者 田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