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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1月11日] -- 华商报 -- 版次:[D4]

舌尖上的安全 你来监督


   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临近春节,大家要准备各种年货、还要外出聚餐等等,为了营造祥和的过节气氛,保证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即日起华商报宝鸡记者站开通食品安全专题报道,关注节前食品安全。
   如果您在采购年货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您在外面用餐中发现不卫生问题,如果您在购买年货中发现商贩缺斤少两,都可以拨打新闻热线:0917-3201320向我们反映,我们会第一时间关注,并反馈给有关部门查处、净化市场,给广大市民提供安全健康良好的购物消费环境。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金台区:检查综合市场食品安全
   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近日,金台区副区长袁军平带队检查秦岭综合市场食品安全。
   检查中,袁军平认真查看了秦岭综合市场的干果区、蔬菜区、鲜肉区,仔细询问各区域商户经营情况、商品运输储存情况,并检查了鲜肉区商户的进(销)货台账。他还与在秦岭综合市场购物的群众进行交流,询问他们对做好秦岭综合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袁军平强调,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把干果、肉类、蔬菜、水产品等进货、运输、仓储、销售各个环节,强化对蔬菜农药残留、食品抗生素含量等内容的检查,有效增强商户的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想方设法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把食品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渭滨区:部署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近日,渭滨区石鼓镇、高家镇等辖区市场监管所陆续安排部署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1月8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三个月,重点围绕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小商店、小商贩、农村集贸市场等六类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整治。检查的重点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制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种类。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使用不真实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的假冒行为,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的侵权“山寨”行为,经营假羊肉、狗肉、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售假行为,生产经营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与生产许可的“三无”行为,生产经营注水肉等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销售过期食品行为等六种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认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情况,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坚决做到不购进、不销售、不使用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针对个别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不齐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健康证过期等问题,现场下发责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