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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1月09日] -- 华商报 -- 版次:[B1]
华商连线 做权健火疗又吃保健品

49岁女人搭上了性命

死者家属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称权健惠康养生馆打着养生的幌子搞传销
4天的权健火疗排毒,江西广昌49岁的徐某秀没想到搭上了性命。2019年1月8日,徐某秀的小女儿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披露了母亲被权健火疗加排毒折腾死的内情。她表示,广昌县的权健惠康养生馆打着养生的幌子,夸大疗效,虚假宣传,实际是搞传销,发展下线,哄骗消费者,危害社会。
  只能吃权健的药 不能吃其他药

   2019年1月8日,徐某秀的小女儿聂智梅含悲对华商报记者说,母亲被洗脑,接受了权健火疗排毒治疗,前后不到20天就病逝,“这件事对我们这个家庭伤害很大。我妈这么年轻就走了,我家人还有很多亲戚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聂智梅回忆,母亲徐某秀是广昌县水南圩乡水南村村民,生前和父亲聂祥云经营一家小商店。2018年10月19日,母亲因患咳嗽就去南昌一附医院住院检查治疗,出院诊断书显示是肺病和高血压病,并伴有慢性咽喉炎。
   聂智梅说,母亲出院时生命体征平稳,医生建议两周后去风湿免疫科门诊随诊。就在返家的车上与广昌县城的权健惠康养生馆的人相遇。谈话中,对方口若悬河,大谈火疗和排毒的好处,说什么病都可以治。母亲在对方的怂恿下被洗了脑,于11月19日上午约了二姨一起到该养生馆做火疗。
   聂智梅告诉华商报记者,母亲和二姨曾多次告诉她,她们一进权健惠康养生馆,该馆的营运负责人谢某英就开始了宣传攻势:说风湿、头痛、腰腿痛、气管炎等什么病都可以通过火疗排毒调理好。之后,谢某英说服母亲在没有做任何诊断的情况下,直接开始操作实施火疗,“她要求我妈做完火疗就要吃药(权健双仁沙棘和权健本草清液等),说是要排毒,而且每晚不能吃饭,每天都要坚持做,只能吃权健的药,不能吃其他药。”

  患者昏倒病危 对方考虑赔1万

   聂智梅说,由于要求病人不能吃饭,只能煮粥喝,母亲20号就出现了腹泻,精神越来越差,头昏、腹痛、脸色苍白,到第三天(21号)晚上,权健惠康养生馆又给母亲加了6瓶药,要求按时服,到22日早晨8点前服完。
   当晚(21号),几名亲戚闻讯后,赶到店里极力制止不能再做了,可谢某英仍强行表示,一定要继续做,继续按时吃药,说第二天一定能排出五脏六腑的毒。后在亲戚的要求下,做完火疗服了药后,才让徐某秀回家。想不到的是,母亲回到家就因严重腹泻,昏倒在卫生间。
   聂智梅告诉华商报记者,在家人送母亲去长沙救治的途中,母亲因为身体太虚弱,边走边泻在裤子里。23号,母亲被送进长沙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后转入重症监护室抢救了10天,昏迷不醒的母亲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12月6日,生命垂危的母亲被送到广昌县人民医院,于12月8日晚去世。
   事发后,家人到权健惠康养生馆讨说法。12月6日,家人曾要求谢某英去探望病危的徐某秀,但她并不肯去。徐某秀去世后,谢某英曾派丈夫出面与徐某秀的家人协商,表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给徐某秀的家人赔偿1万元。
   “我们只希望治死人命的权健惠康养生馆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就承担什么,我们讨说法并不是为了钱。”聂智梅说,他们一家人也看了新闻报道,没想到权健会如此疯狂,县城里像这样的权健养生馆开了很多,他们不希望母亲这样的悲剧重演。
   事发后,徐某秀的家人先后向广昌县盱江镇派出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报案。县卫生局、县药监局也上门查封了该养生馆,并对现场查获的一些保健品、药品进行封存检验。
   聂智梅说,母亲去世已经1个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处理。至今,谢某英仍逍遥法外。1月8日,广昌县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通知他们家人,他们已经对权健惠康养生馆立案调查,将在90个工作日内给他们家人最终答复。 华商报记者 李华

  
>>对话死者家属
  
火疗排毒就是用酒精全身烧
   华商报:你能详细描述一下你母亲4天的权健火疗排毒的细节吗?
   聂智梅:据我二姨和我母亲讲述,当时她们到权健惠康养生馆做火疗时,谢某英没有做检查就盲目操作。我二姨拍摄的当时的照片可以看出,特别是在做火疗时,她用酒精全身烧,我妈妈被烧得大汗淋漓,全身都湿透了,她还用刮板在我妈前后身用力地刮,说这样就是排毒,我妈痛得犹如万箭穿心,她就让我妈忍者。我妈后来曾用手机自拍的火疗照片显示,除了脖子上的刮痕外,胸前有大片的烫伤。人命关天,权健惠康养生馆最终折腾出了人命,他们难道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华商报:你母亲4天的权健火疗排毒治疗一共花费多少钱?
   聂智梅:我妈当时去时,谢某英就吹嘘火疗如何神奇,说别去南昌复诊了,保准能够治愈我妈的病。我妈没有多少文化,也就轻信了他们的宣传。火疗加上排毒,还有后面开的药,总共花了1700多元,真没想到,我妈就是个咳嗽,最后就被治死了。
   华商报:谢某英是什么地方的人?她是实际投资人吗?
   聂智梅:谢某英就是我们广昌当地人,权健惠康养生馆工商登记证上的负责人是郑某,2018年3月申办的工商登记,平常店里的负责人是谢某英,这个养生馆是租的门面,郑某应该是实际出资人,这些都需要工商部门调查核实。
   华商报:你们认为这是简单的医疗事故吗?
   聂智梅:这就是草菅人命,而且对我们一家影响太大了,我妈49岁就去世,她是7个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他们的感情很深,我们所有人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我们内心都有了阴影。我们家属要为我妈讨一个公道。权健惠康养生馆打着养生的幌子,夸大疗效,虚假宣传,实际是搞传销,发展下线,哄骗消费者,危害社会,有关政府部门绝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律师说法
  
受害人刑事报案同时可先提起民事起诉索赔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曾杰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像涉及的权健类似非法行医等案例,国内有过多起,基本上都涉及的是权健的一些加盟店,因为造成他人死亡,所以涉嫌非法行医罪。他了解的一个案例,就是因为涉嫌非法行医,最终被告方被判了两年刑。
   《刑法》第336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曾杰表示,这种类似案例的主要争议点就是火疗,这样的治疗方法到底是保健还是行医。在不少案例中,法院都会认定这种行为还是属于一种医疗行为,如果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那就构成非法行医罪。
   “这是从《刑法》惩罚的角度来讲,如果从赔偿角度来讲的话,我个人认为,受害人在刑事报案的同时,还应该考虑进行民事起诉。”曾杰表示,被害人如果去警方报案之后,这个刑事判决时间往往会拖得很长,所以可以先进行民事起诉,以民事医疗行为侵犯健康权或者侵犯生命权为由去起诉,这样能够获得比较高额的死亡赔偿金,等拿到这个死亡赔偿金之后,再去进行刑事诉讼。 华商报记者 李华

  
>>自吹自擂
  
权健招牌产品火龙液,烧哪治哪?
   权健号称有7000多家加盟火疗店,花了14年构建起年销售额近200亿的保健帝国。火龙液是权健的招牌产品,是配合火疗使用的神秘产品。权健创始人束昱辉传记《生命的代价》称,在天津某个小作坊,束昱辉与两位老大爷用木棒搅动液体。不久,世界上第一桶用于火疗的火龙液诞生了。“火龙液可以转化分解脂肪,而且专利说明书中更是号称:烧眼睛可治疗近视远视;烧耳朵治疗耳聋耳鸣;烧背部治疗腰间盘突出和肾虚;烧头部,则脑萎缩、脱发、白发都能治,可谓是烧哪治哪。”凭借火龙液,束昱辉只用了一年半就将巨额债务悉数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