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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华商报 -- 版次:[E3]
追踪 征村集体地修路 补偿及支出却不公示

实际占地1.27亩 协议及支出明细已公示

华商报讯(记者 唐保虎)近日,白水县城关街道办冯雷村八组村民田先生反映,2015年政府征八组土地修342国道,征地包含部分村民责任地和组集体地,组集体地补偿由八组组长管理,征地亩数、补偿金额及支出明细却不公示。12月21日,《华商报·今日渭南》DE03版对此事做了报道。
   12月22日,城关街道办一负责人回复称,冯雷村八组涉及集体土地征地亩数为1.27亩,补偿金额为4.0132万元。“因八组附近的中干路并不在补偿范围,属无偿供地,所以补偿亩数并不是村民统计的11亩,县纪委监察委就此事正在调查。”
   这位负责人还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征地协议、领条和征地登记摸底表。征地协议显示,征地面积为1.27亩,补偿费4.0132万元,协议后有城关街道办、冯雷村村委会章子和八组组长妻子签名,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
   “今天(22日)上午,已将八组集体地补偿协议及支出明细在冯雷村进行张贴公示,接受村民监督。”该负责人说。对此,田先生表示,342国道是在中干路的基础上进行拓宽,“修342国道中干路若不在征地范围,为何不提前对村民说明?今天的公示很清楚,公共账目就应公示避免误解,也感谢《华商报》的关注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