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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西安市检察院依法对胡志强决定逮捕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昨日下午,“西安检察”官方微信发布,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组书记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陕西省检察院指定,于2018年12月12日移送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日,西安市检察院决定对胡志强刑事拘留。
   12月24日,西安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胡志强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