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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K3]

明年1月1日起榆林中心城区限行区域将调整


   随着近年来榆林市中心城区框架和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多条“断头路”被打通,又新建了一大批主次干道,2008年发布的《关于榆林城区主要道路实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已经不能够满足对城市交通进行有力、有效的管控。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精细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多次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并征求了榆阳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处等相关县区和部门意见,同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采纳了群众的部分合理化建议,起草了《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部分车辆限行措施意见》。
   11月30日,榆林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部分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告》调整的有:
   一是增加限行车辆类别,精准跟进管理措施。将原通告中限行车辆:大型货车、小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调整为: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专项作业车及轮式专业机械、拖拉机等机动车辆。
   二是扩大限制通行区域,确保全覆盖式管控。将原通告中限行的路段:新建路、长城路、人民路、榆阳路、红山路、肤施路、上郡路、驼峰路、文化路、常乐路、保宁路、青山路、柳营路、航宇路、富康路、迎宾大道禁止通行,调整为:环城北路(含)以南、神延铁路以东、绕城快速路东段(不含)以西、绕城快速路南段(不含)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榆林大道榆乌路路口以南路段,榆补路及榆西路绕城快速路以内路段,机场专线、包茂高速榆林北收费站引线路段,以及其他设有限行标志的路段。
   三是精细通行时间管理,放管结合保障到位。将原通告中限行时间:夏季每日6时至22时,冬季每日7时至21时,调整为:轻型货车、微型货车限行时段为早、中、晚高峰(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前一小时至后一小时),其他限行车辆限行时段为全天24小时。
   四是紧急情况特殊管理,避险报告同步进行。限行车辆因市政维修、重点工程及关系民生等原因确需在限行时段、限行道路内通行的,应当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限行车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遇有自然灾害、各类事故及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地下管网破裂及其他紧急情况时,救援抢险车辆可边通行边报告。
   五是特殊车辆区别对待,鼓励新能源车通行。新能源货车可以在除设置新能源货车禁行禁令标志以外的所有城市道路通行。班线客车、单位通勤车应当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路线通行。渣土运输车辆应当按照《榆林中心城区渣土运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通行。小型送货汽车可以短时间停留,不作为违法录入。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