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titled Document
logo
日期:[2018年12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D2]
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车站卫生所原所长张国平——

侵吞公款38万余元获刑

华商报讯(记者 杨宁)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金台区纪委监委对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车站卫生所原所长张国平贪污案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张国平在担任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车站卫生所副所长、所长期间,于2012年4月至2018年4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药品款等方式侵吞公款38.65万元。2018年5月7日金台区纪委监委调查终结后,张国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2018年8月3日张国平因涉嫌贪污犯罪被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5日金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国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65万元上缴国库。
   通报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侵蚀了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始终牢记宗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