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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9日] -- 华商报 -- 版次:[J2]
《延安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出台

献血者本人5年内可按献血量5倍免费用血


   华商报讯(记者 贺秋平)近日,延安市出台了《延安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报工作,同时献血者本人5年内可按献血量的5倍免费用血,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5年内可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据了解,目前延安市第一批开展血费直报的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延安市中医医院和各县人民医院等22家医院已全部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工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报工作已展开。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在本市医疗机构或异地临床用血出院医保结算后,可持本人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就医单位出具的出院结算发票、病例首页复印件、临时医嘱复印件和关系有效证件,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直接核销血费。
   据了解,延安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延安实际制定了新的《延安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0月27日开始实施。《办法》就无偿献血相关主体责任、延长献血者年龄上限、献血鼓励政策、血费报销办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办法》对于普通市民无偿献血行为也有了新的规定。
   1.年龄上限:对于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由之前的55周岁延长至60周岁;
   2.报销范围:无偿献血者配偶的父母纳入了直系亲属血费报销范围;
   3.免费用血:献血者本人5年内可按献血量的5倍免费用血,5年后享受等量免费用血,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五年内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4.表彰办法:政府将定期每两年一次,对无偿献血个人及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以此推动无偿献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