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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9日] -- 华商报 -- 版次:[F4]

未被告知 自家3000多棵紫薇树被毁

村委会回应:村民要求赔偿太高,正协商解决
近日,家住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青龙村一组的李先生拨打华商热线反映: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赔偿也未谈,村委会将他家2亩多土地卖给了一个公司,施工方将他家3000余棵经济树给碾毁了。
  村民:未告知赔偿情况下3000多棵紫薇树突然被毁

   李先生介绍,被碾毁的2亩多经济树是他家栽植的紫微树,栽植已有八九年了,总共有3000多棵。大一点的紫薇直径达到六七厘米,一棵树就是100多元。
   “等到家人发现时,2亩多紫薇树已被毁掉,没人告知我们。是11月8日被挖掘机碾压毁掉,家人11月13日才发现的。”李先生说,事发后找到街道办和村委会,“政府都没人管这事,也没有拿出征地文件和赔付标准。”

  村委会:要求赔偿太多,将继续协商沟通解决

   11月23日,城北街道办事处青龙村委会回复称,因村民要求赔偿太高无政策依据,村委会将继续协商沟通解决。
   回复中介绍,反映人李先生家住城北街道办事处青龙村一组。反映的事件地处城北街道办青龙村一组316国道边,该宗地为国有出让土地,于2017年5月25日由西乡县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总面积为16.663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40年,由城北街道办北坝社区李某晋、李某强竞买。
   李先生要求将地面属作物(绿化树苗)以350元/株补偿;要求青龙村委会在316过道边划宅基地一处。
   回复中还说,经查,2018年11月20日,城北街道办派工作组深入青龙村实地开展调查,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在该宗地涉及他的承包土地2.43亩,地表属作物为绿化树苗3000余株。县统征办按照316国道征地统一价格,土地征用为5.88万元/亩,征地款为14.2884万元,地面属作物按绿化苗补偿6000元/亩,补偿款1.458万元,合计15.7464万元。现征地款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已下拨青龙村一组,李先生以提出的诉求没得到解决而拒绝领取,暂由一组组长以存款单的形式保存。
   下一步,由于李先生提出的苗木补偿款过高,没有相应的政策依据,村组正在与李先生协商处理;因青龙村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审批宅基地需县国土部门审批,青龙村已同意将其安排在青龙安置点安置宅基地,但李先生不同意,村组干部继续与其沟通协商解决。 华商报记者 张映伟 李先生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