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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9日] -- 华商报 -- 版次:[A1]

17种抗癌药我省可报销了

明日起,患者可按特殊药品申报流程在指定医院申请用药资格,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为70%

   华商报讯(记者 肖琳 通讯员 冉孟乐)10月31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将国家谈判的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等17种抗癌药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11月28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医保局获悉,从11月30日起,用药患者可按特殊药品申报流程在指定医院申请用药资格,申请获批后,可根据处方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实时结算,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为70%。这是继从去年9月1日曲妥珠单抗等36种药品首次纳入省医保结算范围后,省医保再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结算。随着此项政策的落地实施,用药患者年人均减少负担2.6万元。
   为确保把好事办好,省医保要求:简化办事流程,确保患者的特药待遇落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能方便、快捷地享受到特药结算待遇;同时加强监管,以特药价格和适应症为重点加强审核工作,杜绝违规用药,确保基金安全,管好参保人员的“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