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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6日] -- 华商报 -- 版次:[A8]

消防车出警被拦收费站?

高速回应称:误会
据@中国消防24日消息,11月24日凌晨2时许,湖北襄阳一货车追尾罐车致天然气微量泄漏,襄阳消防支队出警途经襄阳北高速收费站时,查看证件齐全后被问各种问题,问清后表示要按程序向上级请示看能否放行。经一段时间交涉才放行。下高速时又遭遇同样问题。
   @乐山消防在评论区解释了消防车通过高速收费口免费的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并贴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对此事,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吴先生表示,在调阅监控后他们发现这起事件是一个误会,并且微博内容与事实有出入,首先消防车上高速时并未被查证问问题,视频内容是发生在消防车下高速时。其次,收费员并非查询消防员证件,而是需要消防员出示IC卡。吴先生说,此次误会是由于消防车没有按规矩进出收费站,消防车进入高速时走的是ETC车道,而离开高速时却没有走ETC车道,而是走了人工车道,这时消防车司机应出示ETC卡以便收费人员操作,才能正常放行,所以当时收费员只是要求司机出示卡,而非消防员证件。
   而湖北省高管局稍晚则表示:事发时,收费人员见本为货车的消防车办理了客车ETC,所以多问了一句是货车还是客车。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下发文件《关于明确军车ETC操作规范的通知》规定:凡配发了电子行车执照或军队专用电子标签(OBU)的即可认定为军车。军车ETC不区分客货车,均可通行ETC车道。因此,在询问情况时延缓了消防车通行。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