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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3日] -- 华商报 -- 版次:[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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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枫湾小区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将尽快办理


   11月16日,华商报报道了宝鸡市金台区滨河北路滨河枫湾小区部分业主购买商品房,半年多了一直办不了抵押手续,银行按揭贷款没办法办理一事。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应称,将积极协调,尽快解决问题。
   回复如下:自2016年6月13日宝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承“依法登记、规范登记、便民利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集成服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得知滨河枫湾五证齐全不能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由于宝鸡市陈仓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停车场项目诉讼中为第二被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据此政府要求,停止办理宝鸡市陈仓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以引起该公司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使停车场项目问题早日得以妥善解决。
   2、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已全面实现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业务办理,市政府对陈仓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了行政限制,必然影响到登记系统对该公司涉及买受人登记业务的正常办理。
   3、15日下午接到华商报反映的情况后,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连夜组织人员调查研究,为切实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中心将积极与陈仓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调、对接,对接到法律文书之前已经与该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这一部分买受人,涉及的登记业务不受对该公司诉讼案件业务限制影响,尽快予以办理。 华商报记者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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