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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3日] -- 华商报 -- 版次:[A7]
楼上水管断裂

楼下成“水帘洞”

西安城东仁厚庄小区的这位业主不知该找谁索赔
突然间,厨房、卧室、客厅开始“下雨”,很快,被褥湿了,灯泡开始闪,水快没过脚踝……这一幕发生在11月20日晚7时许,地点在西安城东仁厚庄小区一楼住户小高的租住房内。
  卧室顶部已裂缝
  地板上到处都是鼓起的包

   还在读大三的小高是一位租客,房东是53岁的张先生。小高向华商报记者说:“二楼自来水管道裂了,水最后把我房子也淹了,你看,这就是裂了的那根管子,已经老化成这样了。”房东张先生告诉记者,这小区有30来年了。
   华商报昨日在现场看到,张先生房子卧室顶部已经裂开了缝,有的壁纸也鼓起,地板上到处都是鼓起的包。
   “那天先是从厨房开始漏水,我正要找桶接水,然后就看到卧室、客厅房顶也开始往下流水,过了一会儿,灯泡开始闪,地下的水快要没过脚踝了。”小高说,她当时吓坏了,立即给房东张先生打电话,张先生马上联系了二楼业主。从小高拍的现场视频看,当时房顶“淅淅沥沥”,像是“水帘洞”。
   二楼正在装修,48岁的装修工张先生说:“那天我们已经下班了,我们施工没有动水管,我接到电话后赶紧回来关掉水阀,才发现水管是在三通处断裂的。”
   让张先生郁闷的是,现在不知道该找谁索赔。

  物业称没有责任
  律师:关键看证据

   二楼业主唐女士说,给一楼业主造成损失自己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但自来水水管老化,而且小区最近正在换新水管,装修工人下班时水是停着的,后来来水后就成这样了,她认为物业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主管该小区事务的物业工作人员刘女士则认为,小区确实最近正在更换新水管,但水管断裂是二楼装修施工所致,所以物业没有责任。
   陕西健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新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在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内——即大厦和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发生问题导致业主遭受“水灾”,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楼上房屋漏水到底是开发商、物业还是楼上业主的责任,关键在于确定漏水之因,明确因果关系,方能确定具体的损害赔偿人。
   王鹏新说,关键在于举证,如果有证据显示,与物业更换新水管有关,那么可以向物业索赔;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入户后的管道物业难以管控,责任由业主承担。 华商报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