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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22日] -- 华商报 -- 版次:[B1]
奇葩事

欲请消防救猫 女子点火烧房获刑1年

家在广州市农林下路的一位宠物猫主人,为了让消防救被卡在高楼墙外的爱猫,竟然放火把自家房子烧了。记者近日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女子因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2016年12月,郑某饲养的一只白色小猫从家里偷溜了出来,不小心卡在了10楼墙外的煤气管道夹缝里,动弹不得。郑某着急寻找了3日,终于发现了困在墙外的爱猫,但没办法把它救出来。心急如焚的郑某找到了物业管理处,物管称没有办法进行高空作业。第二日,郑某又找到当地派出所,想请求民警帮助,警察建议拨打119求助。郑某打通119火警电话,消防队表示只有火灾情况才能出动云梯。
   郑某非常气恼,但一时也找不到其他人能够帮她救猫,可是火警电话里的一句话让她多留了一个心眼:只要起火了,消防就会来。郑某回到家后,翻找出一些旧衣物和报纸,拿到阳台上,用打火机点燃了报纸。很快,火苗一下子就蹿高,阳台上浓烟滚滚,郑某关掉电闸,拨打了119火警电话。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火情,避免了火灾的进一步蔓延。
   检察官通过审查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报告,确认郑某作案时精神正常,目的是为了救自家的猫,而故意点燃报纸和衣物引发火灾。因郑某放火行为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且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郑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