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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A8]
广东出台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起侮辱性绰号算校园欺凌

下月起,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在广东中小学校也算欺凌!可能会受到批评、责令赔礼道歉、检讨等惩戒。有网友认为此法应该推广全国。
   12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13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学生欺凌的预防、种类、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也算欺凌,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属严重欺凌行为!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将给予惩戒,严重者可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也算欺凌会不会过于严苛?著名心理学专家、中国矿业大学教授段鑫星认为并不严苛。“因为有时候,外号会给一个孩子贴上标签,会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的自我概念、自我认知、自我确认产生深远影响,对孩子的成长是一辈子的阴影”。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陈静媛认为,欺凌就是一种经常性实施包括肢体、言语,非言语伤害的恶意行为。起侮辱性绰号就是这样一种行为。这一行为多发生在中小学的校园,具有极其严重的影响:伤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容易导致心理阴影和疾病,不利于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她对广东此举表示拥护和赞成。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