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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13日] -- 华商报 -- 版次:[D1]
追踪 宝鸡轩苑尚城小区“归谁管”没确定 2000多户居民办事受影响

暂由其他社区代办事务

小区将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华商报讯(记者 杨宁)11月7日,华商报A07版报道了宝鸡轩苑尚城小区归谁管没确定,2000多户居民办事受影响一事。11月8日,宝鸡市渭滨区民政局回复称,目前,小区公共事务管理权属已经明确,将按程序在小区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11月6日,家住宝鸡市渭滨区轩苑尚城小区的居民反映称,自己2016年住进该小区,妻子怀孕马上就到预产期,但自己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还没有办下来,因为小区现在归谁管还没有确定,导致居民很多社会事务办不成。11月7日,华商报报道了此事。
   11月8日下午,宝鸡市渭滨区民政局工作人员针对此事回复称,轩苑尚城小区属轩苑集团开发建设的新小区,根据其物业公司提供资料,现已建成商品房19栋4268套,目前已入住约2600户7900余人。按照“新建住宅区应按3000-5000户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规定,渭滨区于今年上半年与开发商、物业公司联系对接在轩苑尚城小区建立社区的工作事项。由于开发商迟迟不能落实社区服务用房或社区服务临时过渡用房,对社区建立工作造成一定制约。虽然做了大量积极工作,但未能按既定目标及时建立社区,影响了小区居民社会事务办理。
   目前,渭滨区已明确该小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权属,并就社区成立的相关工作做出了安排。首先,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结合实际,明确轩苑尚城小区居民社会公共事务归神农镇管理。在轩苑尚城小区社区成立前,居民社会公共事务由清姜街道办事处马路街社区代办。其次,根据省、市关于“新建小区型社区,由建设方按要求承建并提供社区办公和服务活动用房”的规定,轩苑尚城小区开发商应及时落实社区服务用房。在规划的社区用房尚未建成以前,由开发商提供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临时过渡用房。此外,按照相关程序,在轩苑尚城小区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