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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Y1]

渭城区法院原审判员董虓被捕 市质监局监督稽查科科长张秦宁被撤职

华商报讯(记者王斌)9月12日,咸阳市党风廉政网发布消息,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两起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渭城区法院原审判员董虓故意伤害案。2018年5月3日5时许,渭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正科级审判员董虓伙同王某某闯入被害人渭城区法院院长苏某家中,与苏某发生口角,后持刀将苏某和其妻刘某捅伤,构成苏某重伤一级,刘某轻伤二级。2018年5月3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对董虓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立案侦查,并于5月4日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经秦都区检察院批准,秦都公安分局于2018年6月2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执行逮捕。董虓身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并触犯国家法律。经6月6日渭城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董虓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依法撤销董虓渭城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市质监局监督稽查科科长张秦宁违纪违法案。2018年5月28日上午,咸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稽查科科长张秦宁在市质监局会议上,因对局考核制度不满,言语顶撞局长,并不顾劝阻,谩骂踢打局长,严重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被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于2018年6月15日给予警告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2018年9月6日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秦宁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