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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别让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现象重演

近日,不少共享单车的用户遇到了押金难退的问题。有多名网友反映,在个别共享单车企业申请退押金超过两个月后,仍未收到退款。在共享单车退押金潮中还出现了黄牛,声称收取130元至150元不等的费用可以帮助用户退款。(11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共享单车的出现既给出行者带来便利,解决了出行难题,又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和环境保护压力。但押金难退现象则极大地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又变相打击了公众对共享市场的信任度。因此,对此类现象必须高度重视,健全共享市场押金管理制度,确保消费者的押金不被侵吞蚕食。
   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鼓励共享单车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而关键是,务必严格推行上述措施,一是鼓励提供免押金服务,如一些大型共享单车已经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对于那些信用度较高的消费者免收押金。二是必须做到专款专户专用,要求企业在银行开立接受监管的专用账户,还可开发与一些电商平台类似的担保交易模式,增加企业动用押金的门槛。这样才能既让押金发挥应有作用,又避免消费者的押金打了水漂。
   简而言之,监管部门和企业都应行动起来,既要与时俱进地完善监管措施,又要切实承担起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让人们享受到好用又“不坑”的共享产品。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