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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03日] -- 华商报 -- 版次:[K1]
榆林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摩托车专项整治

无证驾驶不配合检查一律拘留

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在榆林骑摩托车的司机朋友要注意了!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摩托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秩序,自11月1日起,榆林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将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逾期未年检、闯红灯、无牌无证行驶等违法行为将被处罚。
   11月1日下午3时左右,华商报记者在人民路和滨河路路口看到,一辆崭新的摩托车被民警拦下,驾驶员说:“我的摩托车刚买来不久,牌照也有了,没有违章行驶。”民警询问该驾驶员是否携带驾驶证,男子称“驾驶证正在考,很快就出来了。”“你驾驶证正在考试期间,说明你是无证驾驶。”面对民警的质问,男子哑口无言。
   “在榆林的摩托车驾驶员很多都没有考摩托车驾驶证的意识,认为有小车驾驶证就可以驾驶摩托车,其实这种行为属于准驾不符行为,除了无牌无证外,脱检、脱保、超员、不按规定变道、车辆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也将要被处罚。”滨河中队中队长韩智飞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在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等路段进行查处。
   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交警二大队获悉,此次重点整治范围为辖区新建路、长城路、人民路、滨河路、上郡路、金沙路,其他路段同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力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拦截查处,并针对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驾、醉驾、闯红灯、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
   大队要求各中队要强化摩托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对无证驾驶不配合检查工作的一律拘留;对驾驶报废、拼装摩托车驾驶员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酒后驾驶的一律暂扣6个月驾驶证;对醉酒驾驶行为一律刑事立案不得降格处理;对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不按规定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除处罚外还要消除违法才放行。同时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文明规范过街,全面提高中心城区重点道路通行能力 ,不断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