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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03日] -- 华商报 -- 版次:[B2]
《导游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带游客去色情场所有可能被吊销导游证

明年起,导游要是再私自在旅游过程中增加自费项目,带游客去赌博、色情场所,违约逛店,将受到法律惩处。
   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据悉,原IC卡导游证已于2017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全国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
   《办法》明确,对于旅行社和旅行者提出侮辱人格、违反其职业道德、不符合我国民族风俗习惯等要求,导游有权拒绝;旅行社要求导游接待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团队或者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导游有权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第二十三条列出十一项导游执业过程中不能碰的“底线”,比如第一项规定,导游不得安排旅游观光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活动,违法这条将按照《旅游法》处罚,导游可能会被吊销导游证,并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此外被禁止的还有游客深恶痛绝的带店购物、另付费项目、殴打恐吓游客购物、转团卖团、索取消费等行为。 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