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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0月30日] -- 华商报 -- 版次:[A5]

禁发展的共享电动车仍在用

有读者问,已投放市场的是否会限时退出 用户押金如何处理?
近日,西安市出台《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西安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昨日,华商报记者走访发现,西安街头的共享电动车仍能正常使用。
   今年6月,西安市面上出现了第一批共享电动车,同时具备“共享”和“出租”两种功能。记者了解到,目前在西安街头出现的共享电动车主要是享骑电单车,与今年6月出现在西安街头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同,享骑电单车的外观更像自行车,两边有脚蹬,没有载人的后座。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曲江国际会展中心、西影路多处看到有用户正常享骑电单车。在西安理工大曲江校区附近还车的张先生表示,在雁翔路爬坡时,更喜欢骑这种共享电动车,要省力很多。
   目前,北京、杭州等多地叫停共享电动车。看到“西安禁止发展共享电动车”的官方消息,有读者问,已经投放市场的如何退出?是否会限时退出?退出后用户押金以及车辆回收如何处理?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尽早明确。 华商报记者 雷婧 摄影 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