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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2月20日] -- 华商报 -- 版次:[B1]

收学生保证金 成绩下滑要扣钱?

成都金堂县教育局称钱已退 将调查老师
2月17日下午,有网友在网上发微博称,其妹妹在四川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读初一,这学期刚开学时,班主任就要求班上同学每人交100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犯错或下降就扣钱。”
   17日下午,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名福兴中学该班学生。对于交成绩保证金一事,多名学生表示,这笔钱是自己主动上交的保证金,不过现在已经退还了。“是我们主动交的,用来规范行为习惯,相当于押金,钱是要退的。”一名学生告诉记者,家长都知道这件事情。
   当日下午,该班班主任肖老师表示,确实收了这笔费用,但并非老师要求收取。肖老师称,新学期开学时,班长便组织班干部、小组长开会讨论,作为规范行为的动力,决定让同学交纳保证金,期末结束后便退还。“我觉得这个建议可以,也同意了。”肖老师说,这笔费用在开学时也一一告知了家长,说可以用孩子的压岁钱来交,最终目的也是想学生自觉规范行为,提高学习成绩,家长们也表示赞同。至于是否会扣钱,肖老师表示:“我表面上对学生说的是要扣钱,其实是提醒他们,给家长说的也是不扣钱,期末全部退还。”
   17日下午,金堂县教育局发现网友反映后立即进行调查。经调查,全班一共有46名学生,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不同,上交了60元至200元不等的保证金,大部分交100元,共收取24人共计2660元。目前,班主任已将收取的266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教育部门将对这名老师进行调查,并将严格处理。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该做法不是正确的教育方式。此外,越调皮的学生交得越多,这更是错上加错。教育最基本的前提是尊重学生的权利,这种针对学生收取“学习成绩保证金”,并因不同的学生而收取不同费用的做法,显然侵害了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据《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