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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08月05日] -- 华商报 -- 版次:[J3]

警视

每个案件中,都有让我们惋惜和痛恨的地方,也有值得我们反省和思考的地方。每位办案的民警、检察官、法官,在查处和审理这些案件时都有法理结合的感悟与体会。《警视》栏目欢迎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结合法理视角,提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联系邮箱:1525062213@qq.com
   本期主持人:贺秋平
  
争补助金 三代人对簿公堂
   儿子刘某在工作中不幸去世,单位支付的补助金被儿媳妇独占。无奈之下,刘某某、张某夫妇将儿媳王某及年仅8岁的孙子小虎(化名)告上法庭。近日,宝塔区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刘某的补助金中小虎享有31%,剩余补助金由刘某某夫妇及王某3人平均获得。
   刘某是陕西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制员工,2013年10月,刘某在川口采油厂洗井作业途中,驾驶罐车经过川口乡罗家沟川31井东南100米转弯处时,因道路坍塌连人带车坠入沟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该公司与刘某家属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支付刘某家属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及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补偿、赔偿或者支付项目等共计58万余元,该笔款项现在该公司账户上。除协议约定内容外,因该公司为刘某办理了工伤保险,刘某的家属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抚恤条件者可以按月获得抚恤金。协议达成后,王某却想与儿子小虎独占58万元的补偿款,刘某某夫妇多次协商未果后,将儿媳与孙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基于劳动者死亡对其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是职工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分割方式虽参照关于遗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但并不是遗产,故对王某辩称的应当先以该笔款项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该笔款项的分割,虽参照遗产分割方式,但根据其相关权利人与死者生前生活亲密程度、经济依附程度,而且小虎系未成年人,无经济收入,应当分得较多份额。综上,小虎应取得该笔补助金的31%即17.98万元,剩余部分由刘某某夫妇与王某3人平均取得,每人享有13.34万元。
   法官寄语:对于本案被告小虎而言,一边是母亲,一边是爷爷奶奶,都是至亲的长辈,双方的争吵无疑会给孩子留下阴影。希望双方都本着孩子健康成长的意愿,退一步海阔天空,共同陪伴孩子快乐成长。
   通讯员刘佩言

  为3000元酬金 酒店当起“老赖”

   为酒店疏通下水管道,完工后迟迟拿不到报酬,而酒店仅出具了欠条,经多次讨要,对方还是迟迟不予支付。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周某才拿到相应的报酬。近日,洛川县法院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执行案件,有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周某是一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平日靠为别人修理下水管道和修缮房顶为生。2012年12月,周某为洛川县逸浩大酒店的二楼卫生间疏通下水管道,双方协商疏通完毕后给周某支付3000元作为报酬。
   而在周某疏通完毕后向该酒店讨要报酬时,酒店经理张某给周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后周某多次凭欠条讨要报酬,该酒店都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周某将该酒店告上法院,要求及时兑现报酬。经洛川县法院审理后,判决洛川逸浩大酒店支付周某劳动报酬300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该酒店仍未自觉履行欠款,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酒店负责人称酒店经营困难,暂无能力履行债务。随后,在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该酒店负责人仍遭到推脱后,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对该酒店的银行账户予以查询,并划拨了其账户上3000元的案件款,另对该酒店逃避执行的行为处以2900元的罚款。
   法官寄语:酒店明明有能力支付,却对农民工的劳务报酬百般推脱不予支付。通过强制划拨和罚款等手段,法院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同时,也提醒农民工,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给这些“老赖”耍赖的机会。
   通讯员常亮

  为蝇头小利半月4次盗电缆

   多次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公共电缆线,影响到小区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用电。近日,宝塔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12月10日上午10时许,张某在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延长石油小区8号楼3单元电井房内盗窃电缆线40米(鉴定价格为1822元),当日便以430元的价格出售;同年12月13日,张某在该小区8号楼5单元电井房内再次盗窃电缆线40米(鉴定价格为1822元),当日以400元的价格出售;同月19日、25日,张某又连续两次在该小区15号楼2单元、29号楼1单元电井房内盗窃电缆线3根(经鉴定价格为6935元),现已返还给受害人。综上,张某前后4次在该小区盗窃公共电缆线共计185米,总价值约1057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居民住宅小区多次秘密盗窃公共电缆线,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张某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张某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寄语:盗窃电缆属于犯罪行为,既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也给自身带来安全隐患。冒险去偷公共电缆,就为了获得一点蝇头小利,不值得。勤劳才能致富,投机取巧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通讯员王丽

  疑有外遇 男子勒死妻子

   发现妻子QQ聊天中与陌生男子言语暧昧,杨某怀疑妻子有了外遇。在受到妻子言语刺激后,竟在半夜将妻子勒死。近日,延川县检察院受理并审查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据了解,杨某和妻子张丽(化名)结婚十多年,育有一女。2013年8月,杨某发现妻子张丽常通过手机QQ聊天。同年8月25日晚上,杨某趁张丽不注意,偷看其手机并发现妻子与陌生男子的网上聊天记录语言暧昧,遂怀疑张丽有了外遇。
   当晚,杨某欲与张丽亲热时,发现张丽态度冷淡。“和你过够了,跟上你连个好衣服都穿不上,刚认识的人都会给我买这买那。”在张丽言语的刺激下,杨某恼羞成怒,遂将床底下的绳子拿出来,勒在张丽的脖子上。发现妻子没有了呼吸后,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杨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报送延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寄语:夫妻之间出现感情问题后,应该理性沟通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即使感情真的出现问题,也可以选择用其他方式来解决,切勿因一时激愤而走上犯罪道路,到最后落得家破人亡。
   通讯员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