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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08月05日] -- 华商报 -- 版次:[D2]
我省17所高职院校试点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宝鸡1所院校上榜

落榜高考生 又多一次录取机会


   华商报讯(通讯员 苏祎林 记者 张超)7月28日,省招办下发《通知》,为了给考生增加入学机会,今年全省确定了17所高等职业院校试点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其中宝鸡有1所院校上榜,宝鸡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据了解,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即根据我省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高职院校和一些高职院校的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实施注册入学试点。该工作与以往录取方式不同的是,此次改革在于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不仅仅考查高考成绩,相当于增加了一次录取的机会。
   申请报名参加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已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但未被任何普通高校录取;二是在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工作中,无违纪作弊行为。
   考生须于9月1日至3日,持本人2014年高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报名申请,逾期不予补报。经县(区)招办审查合格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并向不超过3所试点院校提出入学申请。被多所试点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定1所院校报到入学。
   提醒考生注意,这17所高等职业院校分别是: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铜川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