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2月13日]
-- 华商报 --
版次:[A1]
3·15征集令
“花一毛钱看了篇文章 咋每月扣9块9?”八旬老人称被百度“自动续费”
华商全媒体继续征集“3·15”消费线索
健身房关门停业万元私教课迟迟不退;电子加油券无法使用申请退款难;网购沙发疑遭虚假发货商家失联;在外卖平台购买10桶油,未收到商品却被点了已送达……自2月10日华商报全媒体征集“3·15”消费线索以来,各大平台已经收到百余条消费维权线索,涉及网络购物、家电家具、校外培训、物流外卖等多个消费领域,华商全媒体记者陆续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报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各方面切身利益。过去一年,华商全媒体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报道涉及食品安全、网络直播、汽车交通、医疗美容、游戏充值、大数据杀熟、预付式消费等各个消费领域和消费场景,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奔走。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华商全媒体面向社会征集新闻线索。
如果你在消费中遇到欺骗与不公,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商家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可向我们反映,华商全媒体记者核实后,将全力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协助解决消费纠纷,挖掘其中的黑幕与陷阱;如果你曾成功维权,或是资深维权人士,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行列,分享成功维权的经验;如果你深谙消费“潜规则”,掌握行业欺骗消费者的招数和黑幕,也请你勇敢与我们分享,让我们一起守护消费安全,畅通消费无阻,提振消费信心,共筑满意消费。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华商全媒体 大平台等你来爆料
1.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可拨打029-88880000直接举报反映。
2.华商报官方微博:关注“华商报”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3.华商报官方微信:关注“华商报”官方微信(hsb88880000),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4.华商报小程序:微信搜索“华商报”小程序并发帖留言,内容包含“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文字、图片、视频皆可发送。
5.微信视频号:搜索账号“大风记者帮”,关注后发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6.华商网官方微信:关注“华商网”官方微信(hsw_news),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7.华商网官方微博:关注“华商网”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8.华商头条APP:下载“华商头条”APP,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目,发送“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9.二三里资讯APP:下载“二三里资讯”APP,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目,发送“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相关案例
门店关闭3年 消费者难退购物卡
宝商家美佳超市:经营不善,无法退费
“宝商家美佳超市眉县店关门都3年了,我手里的购物卡迟迟退不了。”陕西眉县人李先生说。
>>消费者反映:超市2022年关门,5张购物卡一共1700元难退费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宝商家美佳超市眉县店在2022年已经关店了,我还有5张超市购物卡,都没有使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退款。”
李先生说,他早前询问过,宝鸡市区西关还有家美佳超市,距离自己太远了,实在是太不方便,也划不来,购物卡有效期是3年,卡内一千多元都过期了。今年过年前,自己便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要求退卡。
“宝鸡市市场监管局说超市经营不善,介入解决,但也没有解决方法。眉县市场监管局回复眉县的家美佳超市门店还存在。”李先生说。
李先生说,他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关店之前就应该给消费者把卡退了,企业经营困难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
2月11日,李先生出示了自己的5张购物卡。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购物卡正面为宝商e卡,有编号,卡背面手写标注金额,分别为200元、200元、300元、500元、500元。“我的5张卡一共1700元。”李先生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购物卡背面的使用说明中看到,该卡仅限于宝商百货、宝商家美佳超市各门店使用,并留有服务电话。
在李先生提供的录音中,1月21日,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目前正在全力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督促落实,但因为企业现实原因,经营不善,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对此,李先生不认可,要求有实际的解决措施。
1月23日,眉县市场监管局回复李先生称,市局转来了投诉件,“目前,我们在相关信息网上查了,宝商家美佳眉县店是继续存在的,注册地址是在原来家美佳二楼。过去在二楼,不知道现在转移到哪了。”
>>宝商家美佳:宝商购物卡现在都刷不成,目前无法消费或退费
2月1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和李先生分别联系了宝商e卡背面的宝商家美佳服务电话,工作人员前后说法一致。
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宝商家美佳超市眉县店早在2022年就已经关门了,“整个宝商卡现在都刷不成,等能刷的时候打这个电话。”他说,目前还有宝鸡市区西关店、姜谭路店以及陇县店营业,但也都用不了宝商卡,“宝商的门店大多都关了,经营不善,所以也无法退费。”
至于购物卡的有效期只有3年,工作人员说,这不影响,如果后续开放能使用时,联系该座机即可,“具体啥时候能使用,还不知道。”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眉县市场监管局的座机号码,询问有何处理进展。工作人员称,宝商家美佳超市眉县店已经不营业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欣
“我就花一毛钱看了篇文章,咋每月扣9块9?”
八旬老先生称被百度“自动续费”
“每月扣我9块9,扣了半年多,这不是坑人吗?”说起自己的经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82岁的张老先生愤愤不平。
消费者:支付宝每月扣款9.9元 不知钱花哪了
近日,张老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他的支付宝账号莫名其妙地被每月扣费9.9元,担心自己的账户被盗了。
张先生提供的扣款记录显示,2024年9月8日至2025年2月8日,其支付宝账户每月都会被百度平台商家“某某讲堂”扣款9.9元。
张先生称,他去年9月看文章,自愿支付过0.10元,“我在百度上偶然发现了一篇文章,内容非常精彩。在阅读了一部分后,文章突然提示需要支付0.1元才能继续阅读。”张先生回忆,当时他觉得0.10元不多,再加上很希望看完整篇文章,便点击了付款按钮,并顺利完成了支付。“支付完后,我确实读完了整篇文章,然后我就再没看过了。”张先生说,他还是没搞懂这是怎么一回事。
记者调查:支付0.1元后签订自动续费 订阅过程中平台多次提醒
2月11日,记者在百度中搜索“某某讲堂”,该账号为职业创作人,已发布846条内容,其中优质长文为“订阅专属”,已被9.4万人订阅。
记者点击优质长文,仅可阅读20%,若要继续阅读,便需点击“0.1元限时解锁,阅读全文”按钮。点击按钮,会弹出“5天试看0.1元”等4个选项,其中“5天试看0.1元”下有一行小字显示“续费14元/月”。若想付款还需点击“确认协议并支付”按钮,同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付费订阅服务协议》《自动续费协议》”。
退出该界面,百度便立即弹出“继续低价购买”“放弃优惠”两个选项,其中前者为金色字体,较为显眼。点击“继续低价购买”,会自动弹出“请阅读并同意以下条款”,并显示《百度付费订阅服务协议》《付费订阅自动续费协议》“同意并继续”按钮,其中两个协议字体较小且为浅灰色,“同意并继续”为蓝底白字。
记者点击“同意并继续”,进入到支付宝的协议界面,其中明确表示“开启百度付费订阅连续包月,订阅到期当天自动通过支付宝为您发起续费,并帮您延长订阅有效期,如关闭服务则不再扣费。”点击“付款并开通”才会最终进入付款界面。
百度:订阅行为是用户主观行为 需要用户点击同意按钮
2月11日10时许,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支付宝客服,询问张先生账户被扣款一事。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确实为百度平台扣费,支付宝在此过程中作为支付平台,仅能查询到本次订单为用户同意协议后签订的自动续费,无法得知此次扣款的具体情况,建议向百度平台咨询。
下午1时许,百度全国客服回复称,按照相关规定,在自动扣款前,均会给用户多次提醒,并需要用户点击“同意”按钮,若用户不主动点击“同意”,则无法支付,因此选择自动扣费均为用户主动的主观行为,平台无过错。记者询问,首次大幅度优惠以及提醒界面中字体大小及颜色搭配是否存在诱导用户同意的行为?该工作人员强调,“这是用户的主观支付,用户也可以随时在支付软件中取消续费。”
律师:若自动续费前平台未以“显著方式”提示则需承担责任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如果百度在提供自动续费服务前,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没有提前提示消费者注意,没有发送短信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提醒的,则百度具有过错,应当向消费者返还相应续费。若百度履行提示义务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疏忽未注意扣费提醒,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付建提醒,鉴于老年群体可能对手机操作及网络交易规则不甚熟悉,建议在任何支付或订阅服务前,务必详尽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协议条款,特别是涉及自动续费的部分。如遇不明确或疑惑之处,应及时向家人、亲友或平台客服咨询,切勿轻率点击确认。同时,务必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泄露给不明身份者,以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