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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12月01日] -- 华商报 -- 版次:[A9]

爷爷过世 小伙请不出丧假遭亲戚埋怨

爷爷奶奶就不亲了吗?
外地的爷爷过世,听闻噩耗,浙江一男子立刻找到公司请假回去奔丧,结果却被单位拒绝,理由是爷爷去世不能请丧假,无奈之下,他只能请事假匆匆往返,结果又被亲戚埋怨,这让他非常难受。
   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公司执行的是现有的有关规定,有人表示这不符合传统的情理。

  网友讲述:爷爷过世不能请丧假 只能请年假或事假

   近日,浙江网友小李在网上吐槽:“外地的爷爷过世,我想请丧假回去奔丧。却被单位告知: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去世不能请丧假,只能请年假或事假,没有丧假,这合理吗?”
   小李表示,自己和爷爷感情很深,再说祖孙血统一脉相承,也算直系亲属,他应该有权利回家奔丧。最后却因为批出的事假时间有限,自己只能下完夜班连夜赶去外地,第二天仪式结束又匆匆赶回。劳心劳神也就罢了,最闹心的还是不少亲属对此表示不理解,甚至在背地里说他冷漠不孝。
   小李深感冤枉,但也无法解释太多,因为他知道,工作的压力和公司的规定是外人难以理解的。“有没有人说说,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网友吐槽:感觉这规定不人性化 爷爷奶奶就不亲了吗

   类似的吐槽在网上屡见不鲜。某社交平台也有人发帖称:“丧假包括了直系亲属,但是不包括爷爷奶奶,一天也没有,虽然是可以请事假,但是感觉这规定不人性化,爷爷奶奶就不亲了吗?”
   不少网友纷纷跟帖。“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该酌情批准事假。事假和丧假的区别在于,事假不用支付工资,但丧假需要支付工资。”
   “每个单位的制度不一样,我们单位,奶奶爷爷姥姥姥爷都包含在内了,一律都是三天,路途远的还可以再申请其他带薪假。”
   “亲与不亲在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情况,但是我认为国家制定法律时考虑的是大范畴的情况,永远没有最公平只有比较公平。”

  政策规定: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有丧假

   早在2019年,江苏一位20岁小伙以“父亲的外婆过世”为理由请了两天丧假,却险些被公司开除。他的主管表示“这个长辈关系很远,我没有办法给他批丧假”,因此只给批了一天事假。
   当时有媒体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律师建议:将直系亲属扩大为近亲属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告诉记者,前述的这个规定出台时间较为久远,她建议扩大覆盖范围,“由于我国的习俗,祖辈丧礼,孙辈一般在必需列席的规模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过世却不能参加丧礼,这是不人道的。”因此她建议将直系亲属扩大为近亲属,把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包含在内。
   据了解,在江苏,丧假范围中认定为直系亲属范围的有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长征表示,“但这是由单位自行规定的,建议单位人性化处理。”
   另一位法律专家认为,目前丧假中对于直系亲属的规定并不清晰,我国劳动法强调保护劳动者,在解释出现模糊时应该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各方观点

  职场规则应更具人情味

   通过这件事,我们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在传统孝道和现代职场规则之间挣扎的真实写照。这不仅是小李个人的困境,更是当代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劳动法》的规定,对于直系亲属的丧假有明确的规定。
   然而,这些规定可能不涵盖所有的亲属关系,如爷爷或外祖父母的去世不在法定的丧假范围内。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个人对家庭的重视程度和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深浅是不同的。在职场规则中,确实存在一些标准化的做法,例如对于丧假的规定。这些规则并不一定能覆盖所有情感层面的考虑。
   对于小李而言,爷爷是他非常亲近的家人,他的去世对小李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这种情感上的联系和痛苦是任何规则都难以量化的。
   或许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的做法可能在法律上没有明显的错误,但从人情和企业责任的角度来看,则可能有改善和考虑的空间。法律不仅是规范行为的工具,也应是促进社会和谐与人文关怀的桥梁。
   只有更具人情味的职场规则,以及社会对于个人情感的理解和尊重,我们可以共同营造一个更加温暖和包容的社会环境。

  
期待丧假制度多一些现实考量
   类似小李的遭遇并不少见。据《工人日报》2021年2月1日报道,上海一劳动者“因父亲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后被单位辞退”一事引发舆论关注,也让现行的“丧假制度”是否应该适时调整引起了热烈讨论。比如,1~3天的丧假是否足够料理完丧事,丧假仅限于直系亲属和配偶,未包括岳父母、公婆等关系密切的亲属是否合适,等等。
   40多年前制定的“丧假制度”,往往会随着一些热点事件、案件的发生,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比如,丧假能否适当增加、延长?丧假适用范围能否适当扩大?相关安排能否更尊重当地风俗?等等。
   根据现有规定,丧假只有1~3天,单位可酌情适当增加。应该正视,此项制度制定的背景,是诸多人“长期不外出的时代”,人们往往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外出工作的人很少。这也意味着,儿女就在父母身边,能够实现“看最后一眼”“送最后一程”。而如今,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不少人选择在外地安家落户或者背井离乡打工,1~3天的丧假对于长距离的行程来说恐怕有些紧张。而且,根据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3天的时间也不够用来办丧事。
   如此背景下,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对员工的诉求缺少人文关怀,只是机械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丧假超过3天就不批准,而员工未经批准不上班就算旷工。这种做法忽视了公序良俗,也缺乏基本的善意和同理心。
   同时,“岳父母公婆不属于奔丧范围”,也有待商榷。时下职场中的不少员工都是独生子女,在多数家庭里,除父母、配偶、子女外,岳父母、公婆也都是家庭关系中是最亲密的人,丧假制度不将他们纳入其中,显得不近人情,也有违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从人性化的角度说,失去亲人是人生中最大的痛楚之一,除料理丧事外尚需事件消解沉重和悲伤的情愫,仓促上岗未必有助于劳动效率的维持,甚至可能影响工作质量,引发不必要的工伤或事故。
   与时俱进,适当延长丧假、适当扩大丧假的适用范围,这是诸多劳动者的期待,也是相关部门应该重视的问题。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