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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1月20日] -- 华商报 -- 版次:[B1]
营收披露不准确等违规

标准股份收改正决定书

近日,标准股份发布公告提到,公司于1月13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称,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公司子公司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部分项目采用总额法核算确认收入,与相关业务实质不符,导致2021年半年报和年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
   二、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披露错误。公司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前5名供应商情况和相关占比等信息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据规定,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该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的相关说明提到,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逐条对照整改,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陕西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在规定期限内形成整改报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标准股份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月19日收盘,标准股份股价为5.61元,下跌0.88%。财经评论人士秋收分析,其股价长期低迷,说明业绩不佳。此事提醒其他从业者,一定要严格遵守规范。作为上市公司,理应熟悉相关规范,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华商报记者 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