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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06月23日] -- 华商报 -- 版次:[A1]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出炉

31种行为被禁止 以禁还净

违法危害国家安全
   否定党的领导 煽动民族仇恨
   宣扬邪教 恶搞优秀传统文化
   亵渎英烈 伪造历史
   损害特定职业公众形象
   宣扬歧视诽谤他人
   宣扬黄赌毒、 教唆犯罪
   编造虚假信息
   展现恐怖画面等
   侵犯他人著作权
   炒作舆论 “热点”
   炒作绯闻、劣迹
   用未成年人进行商业宣传、表演
   自杀、自残
   布景等带有性暗示
   宣扬封建迷信
   虐待动物 浪费粮食
   煽动粉丝互撕 流量造假
   误导消费 打骚扰广告
   诱惑用户大额“打赏”
   非法拍摄 炫富
   其他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渲染暴力
   展示假吃
   诽谤他人
   炒作绯闻
   诱惑“打赏”
   炒作奢侈品……
  自觉摈弃——
   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
  网络主播应坚持——
   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
  自觉抵制——
   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
  引导用户——
   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等

   1.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3.发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内容;
   4.发布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5.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内容;
   6.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7.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8.使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进行伪造、篡改;
   9.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10.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域、性别、职业、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视;
   11.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血腥、恐怖、传销、诈骗,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暴露侦查手段,展示枪支、管制刀具;
   1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13.展现过度的惊悚恐怖、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造成强烈感官、精神刺激并可致人身心不适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等;
   14.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5.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
   16.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热点”;
   17.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18.服饰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布景等展现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
   19.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
   20.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
   21.宣扬封建迷信文化习俗和思想、违反科学常识等内容;
   22.破坏生态环境,展示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等内容;
   23.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
   24.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25.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26.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
   27.通过“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
   28.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刷礼物抽奖”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29.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等场所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场所拍摄或播出;
   30.展示或炒作大量奢侈品、珠宝、纸币等资产,展示无节制奢靡生活,贬低低收入群体的炫富行为;
   31.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其他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据央视新闻

  >>明确内容

  
范围 针对视听主播和虚拟主播
   1.《行为规范》明确,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应当遵照本行为规范。
   2.此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也应当参照本行为规范。

  
条件 专业性直播主播应有资质
   “规范”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责任 应加强对主播的培训引导
   ●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本行为规范,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
   ●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红黄牌”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

  
处罚 屡教不改者将被永久拉黑
   ●对向上向善、模范遵守行为规范的网络主播——进行正向激励;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
   ●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
   ●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
   ●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加强对网络主播的管理和约束,依法合规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

  >>相关案例

  
细数那些“翻车”主播
  ■雪梨

   原名朱宸慧,因偷逃税款,2021年11月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6555.31万元。
   雪梨发布致歉信称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随后网店被封,连社交账号也被封禁。雪梨的直播公司盛珩文化已原地解散。

  ■仝卓

   2020年5月22日,艺人仝卓在直播中自曝曾为考心仪大学将往届生身份修改成应届生,该言论在网络上引发热议;5月29日21点,仝卓在微博发出手写道歉信,表示已向母校中央戏剧学院申请撤回学籍学历,并愿为此事承担“一切后果”。2020年6月12日,中央戏剧学院发布关于撤销仝卓毕业证书的通报。

  ■莉哥

   原名叫杨凯莉。其因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段清唱视频而走红,一时吸粉上千万。之后,虎牙直播平台与杨凯莉成功签约,但签约才1个月,杨凯莉就因在直播中以不恰当的方式演唱国歌并篡改歌词,被众多网友举报。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就算她及时出来道歉,网友还是无法原谅。
   被举报后,杨凯莉被警方拘留5日,虎牙平台也封禁了她的直播间。

  ■陈一发儿

   作为斗鱼曾经的直播一姐,陈一发儿的粉丝也高达上千万。
   2018年,有网友举报陈一发儿2年前曾在直播中,以不尊重的方式调侃南京大屠杀事件。此后,网友又陆续翻出了多个陈一发儿在网络上的不当言行,陈一发儿因此受到网友的抵制。
   事件曝出后,她在第一时间发布了道歉声明,但依旧被斗鱼直播平台封禁。至此,陈一发儿彻底消失在网红界。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