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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6月11日] -- 华商报 -- 版次:[A1]

未来已来

这就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初心使命的生动诠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政治责任——
  美丽宜居生活环境
   支持浙江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推广新安江等跨流域共治共保共享经验……
  丰富人民文化生活
   营造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
  推动高质量发展
   探索消除数字鸿沟的有效路径,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探索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10日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6方面、20条重大举措。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选择浙江?有何重大意义?记者10日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发展质量效益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还需改善,城乡区域发展和不同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与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难以短时间内全面铺开,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浙江省富裕程度较高、均衡性较好,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通过改革在浙江率先形成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能够为全国其他地方促进共同富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部署。

  
为什么选取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从去年开始谋划此项工作,会同浙江省和20多个部门认真研究、深入论证,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通过在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能为其他地区分梯次推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首先,浙江省情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代表性。从规模看,浙江面积、人口具有一定规模。从地理区划看,浙江有“七山一水二分田”,行政区划上有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和53个县(市),代表性较强。从城乡看,浙江农村户籍人口占了一半。
   其次,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一是富裕程度较高。2020年浙江生产总值为6.4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4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二是发展均衡性较好。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三是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浓烈。浙江探索创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项改革先进经验,创造和持续发展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各地普遍具有比较强烈的改革和创新意识。同时,浙江在市场经济、现代法治、富民惠民、绿色发展等多个领域也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果。
   最后,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空间和潜力还较大。如何正确处理好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发展过程中如何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如何形成先富帮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长效机制,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都迫切需要探索创新。

  
《意见》提出浙江高质量发展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美丽浙江建设取得新成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如何理解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是要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共同富裕的最终目的不是简单的物质占有,是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在内的人的充分享有、更好满足,是人的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
   共同富裕是共建共富。我们要推动的是涉及14亿人口的共同富裕,决不能允许出现养懒汉、等靠要的现象,必须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挖掘低收入人群内生发展动力,先富带后富,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
   共同富裕是逐步共富。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逐步解决好这个问题。

  
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是什么?
   《意见》中明确了浙江示范区建设的四个战略定位:
   一是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浙江要率先探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更加协调,构建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调共进、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优化互促的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在富民惠民安民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浙江要坚持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健全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探索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路径。
   三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浙江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积极进展。
   四是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浙江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强省,实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团结互助友爱蔚然成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为人民精神生活丰富、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美好家园。

  
示范区建设有哪些重大任务举措?
   《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明确了六大方面的重大举措。
   一是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围绕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提升经济循环效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创新的浙江路径,探索消除数字鸿沟的有效路径,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响“浙江制造”品牌,统筹推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联动发展等务实举措。
   二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围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浙江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政策举措。
   三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围绕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探索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乡交通、供水、电网、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统一的城乡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机制,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等政策措施。
   四是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围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方面,提出了支持培育“最美浙江人”等品牌,深入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营造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文化创新中心和数字文化产业集群等任务举措。
   五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围绕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浙江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广新安江等跨流域共治共保共享经验,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高标准制定实施浙江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等举措。
   六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围绕以数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全面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等方面,提出了推进“互联网+放管服”,全面推行“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完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的政府监管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体制机制等政策措施。 综合新华社、国家发改委网站

  
■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瞄准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吊高胃口、不搞“过头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使示范区建设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相协调,不断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积极进展。
   ■优化政府、企业、居民之间分配格局,支持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实现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规范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保费率标准。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意见》部分内容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