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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01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A2]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2020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我处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由西安地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1、退休(退职)人员;2、领取省级财政补助的两参内退人员。
   二、确认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确认方式
   在“陕西养老保险”APP上,由确认范围内的人员自助认证。确有困难的,联系市或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上门服务。
   逾期未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的, 从2020年9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029-87272721,029-89559132
   特此公告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