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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2月03日] -- 华商报 -- 版次:[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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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赛高街区无天桥和信号灯 已施划3处斑马线 满足过街需求

11月20日华商论坛网友反映:西安市凤城五路上从未央路到文景路近1公里的距离,中间没有过街天桥、没有地下通道,没有红绿灯,这里车流量大,小区多,居民也多。在凤城五路赛高街区车辆入口处,大部分行人要从这里过马路,要等、看、跑,目前虽然有车让人规定,但是经常车辆快速通过,存在安全隐患。
   11月21日华商报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
   11月27日收到回函:凤城五路未央路至文景路段道路全长约800米,双向四车道。道路两侧有雅荷春天小区、明珠花园小区、海荣豪佳花园小区等大型小区以及西安中学,每天凤城五路人流量、车流量比较大。为保障行人过街安全、顺畅,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经过调研,分别在凤城五路西安中学门前、凤城五路西安中学东侧规划路丁字口以及雅荷春天小区南门外共施划了3处行人过街斑马线。目前,以上3处行人过街设施均正常使用。
   针对市民建议增设信号灯的问题,由于路段人行信号灯的设置需要满足该路段车流量以及通过人行横道的人流量大的要求。目前,凤城五路未央路至文景路段已设置了3处人行过街设施,分布合理,完全能够满足市民过街需求。同时,该路段仅西安中学门前因学生上下学的原因,在早高峰及夜间学生放学时段流量相对较大;其余时段行人过街流量相对较小。下一步,交警经开大队将积极进行调研,针对道路通行情况适时合理优化交通设施。

  
眉县一小区仍收取入网接口费 责令企业严格执行一价清政策
   11月7日华商报读者来电:宝鸡眉县眉坞壹号小区开发商现在仍然收取业主暖气入网和天然气接口费,业主认为不合理。
   11月8日华商报向眉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
   11月22日收到回函:经调查,2010年3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29号)明确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2011年12月,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1]282号)再次强调:“积极推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要将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各项基础配套工程设施建设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宝鸡市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商品房销售价格也正式执行一价清政策;2016年1月,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价格实行一价清政策相关问题的批复》(陕价费函[2016]8号)又对相关政策进行明确,“要求在商品房销售时,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切实落实一价清制度。”
   目前,已责令开发企业严格执行一价清政策;责成开发企业及时与业主沟通协商解决。
   下一步,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密切关注,会同市场价格和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落实好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 华商报记者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