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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2月03日] -- 华商报 -- 版次:[C2]

华为回应前员工被羁押:支持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2018年年底,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近日,李洪元接受多家媒体采访,表示希望华为跟自己道歉。对此,华为昨晚作出回应:支持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根据李洪元的自述,从2005年起他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工作了12年。2018年初第7次合同到期后,华为决定不再与其续约,双方商谈后确定,公司对其以“2N”的标准进行离职补偿,补偿总金额30万余元。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深圳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12月到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何某东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2018年3月8日,何某东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转款30万元。
   今年8月22日,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李洪元重获人身自由。至此他已被羁押251天。
   近日,李洪元接受多家媒体采访,表示最大的诉求是希望华为跟自己道歉。对此,华为昨晚作出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