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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0月10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原西安市秦岭办党组书记焦维发

受贿近2000万 一审获刑10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原西安市秦岭办党组书记、西安市政府原秘书长焦维发受贿案判决书。法院认定,焦维发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984万余元,一审获刑10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索取、收受1984万余元 涉及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

   焦维发,1965年生于陕西韩城,硕士研究生学历。案发前曾先后任西安市碑林区区长助理,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西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西安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2018年8月1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今年4月15日,商洛市检察院对焦维发提起公诉。5月22日,商洛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焦维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802.7148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21万元、欧元2万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焦维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8年,被告人焦维发在担任西安市碑林区区长助理、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西安市秦岭办党组书记、西安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人民币1802万余元、港币30万元、美元21万元、欧元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984万余元。

  
判决书列举犯罪事实达24项 多项涉及名人字画等
   判决书列举的犯罪事实共24项,其中多项与名人字画、对联等有关:
   1999年,焦维发在担任西安市碑林区区长助理期间,应陕西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请托,帮其公司在兴庆花园项目建设过程中协调与城建、规划、市容等部门的关系,刘某为表示感谢先后送给焦维发对联、字画等财物。
   2006年至2018年,焦维发在担任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西安市政府秘书长期间,应天力企业集团董事长杨某请托,先后在项目规划及土地审批上提供帮助。2009年5月,焦维发以收藏字画为由向杨某借款270万元。直至案发,焦维发一直未向杨某还款,杨某也未索要。双方均默许这笔270万元是杨某为感谢焦维发提供帮助的感谢费。
   2009年12月、2010年7月,焦维发以资金不足为由,先后向陕西唐三彩博物馆馆长齐某某借款200万元、132.56万元用于购买字画。2017年,焦维发担任西安市政府秘书长后,向齐某某表示今后可以为其提供一些帮助,上述借款作为齐某某给他的感谢费不再归还,齐某某答应。后焦维发承诺在浐灞生态区博物馆建设项目中,给齐某某的唐三彩博物馆在场地选址等方面提供方便,并向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相关人员打招呼。
   2012年7月,陕西万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某委托安某某在杭州一拍卖会帮其竞拍书画作品期间,时任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的焦维发在拍卖会上看到翟云升写的“藏身之固”横幅,很是喜欢,便给安某某打电话让他帮忙拍下这幅作品,安某某征求张某某意见,张某某许诺让安某某拍下这幅作品,后安某某用张某某的举牌号以9.775万元拍得该横幅送给焦维发;2014年12月,应张某某请托,焦维发为其公司到期借款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一事,给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领导打招呼。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2015年12月,张某某在北京嘉德拍卖会上以105.8万元拍得清代伊秉绶1本32开书法册送给焦维发,焦维发均予以收受。
   除钱财、字画等,焦维发收受的还包括红酸枝家具、家电、加油卡等。

  
担任西安市秦岭办党组书记期间 为多家房地产公司项目提供便利
   在这24项犯罪事实中,焦维发担任西安市秦岭办党组书记期间的有5起,大多是为房地产公司的项目提供便利。
   2014年5月,焦维发应西安嘉翔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郭某甲请托,为其公司裕沣花园项目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2014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郭某甲七次送给焦维发人民币合计77万元。
   2014至2018年,焦维发在担任西安市秦岭办党组书记、西安市政府秘书长期间,应陕西秦岭大坝沟景区旅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请托,在其投资的项目、购买住房及孙女上幼儿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2014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张某某八次送给焦维发人民币合计40万元。
   2014年9月,陕西盛景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李某甲在西安市秦岭北麓开发“山水草堂”项目,其在获悉焦维发正在装修房子的消息后,便出资人民币5.2698万元购买三星电视机2台、松下洗衣机1台送给焦维发;2016年,李某甲欲将其公司在秦岭北麓开发的“山水草堂”项目转卖,请焦维发促成此事,焦维发答应并积极予以推荐。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2017年春节、2018年春节,李某甲两次在其办公室送给焦维发美元合计2万元。
   2013年,焦维发应西安星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潘某某请托,在一景观示范工程结算工程款问题上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2017年春节前,潘某某送给焦维发人民币20万元。
   2016年上半年,焦维发应陕西凯渼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甲请托,为其公司建设项目办理准入手续。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2017年11月,杨某甲出资人民币52.7万元为焦维发购买尼桑途乐越野车一辆;2017年春节、中秋节和2018年春节,杨某甲三次送给焦维发人民币合计4万元。

  
退赃1862万余元及3幅字画 一审获刑10年
   焦维发收受钱款,部分用于购买字画、房产、房屋装修,部分交其侄子保管,其余则送于他人或用于日常开支。焦维发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签字具结。焦维发在归案后退缴涉案赃款人民币1862.36万元及翟云升“藏身之固”、黄宾虹画、徐悲鸿行书对联等字画3幅。
   商洛中院认为,被告人焦维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受贿罪。焦维发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自愿接受处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焦维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人民币(已缴纳);对焦维发家属代为退缴的受贿赃款人民币1862.36万元、扣押的涉案字画3幅(翟云升“藏身之固”、黄宾虹画、徐悲鸿行书对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华商报记者 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