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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0月10日] -- 华商报 -- 版次:[A2]
扫黑除恶进行时 开设赌场、非法持枪、故意伤害

汉中余彦新等系列涉黑案件宣判

12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11项罪名25起犯罪事实……10月9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对余彦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12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被告人余彦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包庇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露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系列案件中全坤等2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陈文等2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曹泽坤等6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的邹万忠等10名从犯,依法宣告缓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以来,余彦新依附苟少森(另案处理)以开设地下赌场为业,先后网罗被告人周露军、刘勇等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在汉台区开设地下赌场以牟取暴利。
   2016年至2017年,杨海娟、杜艳玲、刘勇等人通过余彦新牵线搭桥,勾结缅甸果敢地区“果博东方”赌场在汉台、南郑等地开设“百家乐”、“龙虎”网络赌场;2017年4月,周露军带领其组织成员在汉台区以“斗牛”的方式开设赌场;2018年3月,刘勇带领其组织成员在汉台、南郑等地,以“推饼子”的方式开设赌场,被告人余彦新还以开设赌场所谋取的非法所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长期从事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为排挤竞争对手,该组织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余彦新亲自参与、安排、指挥组织成员参与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周露军、刘勇在余彦新的指使下,指挥并参与犯罪活动,致使他人死亡、重伤。
   此外,该组织在其核心成员参与组织犯罪后,指使安排他人投案、顶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彦新、周露军、刘勇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组织成员参与违法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华商报记者 张映伟 摄影 偶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