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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9月11日] -- 华商报 -- 版次:[A4]
深圳地铁高峰时段女性优先车厢拟劝离男乘客

“女性优先车厢”的权利让渡不是歧视 是推己及人的善意

>>网友热e
   ■风花雪月动人2015:高峰期大家都急着上班,会大大降低通行效率!
   ■堂妹小嫒:女性要比男性多很多说不出口的事,比如生理期、怀孕等等,男人应该理解!
   ■一只90后秃头少女:作为女生觉得没必要,享受这种特权,感觉挺不好意思的。
   ■Thomas-Lm:我觉得很有必要,“咸猪手”太猖狂,而且我不认为这是歧视,这只是一种社会保护女性的方式。
   ■麦田的偷瓜者:男人好难,挤地铁更难。
   ■兔兔V5小妞:给孕妇、未成年、老人、残疾人士弄个优先车厢就行了。

  
>>华商君曰
   “女士优先”一直被视为风度、礼让的代名词,可为何在公共交通领域却引起诸多争议呢?说到底还是因为资源紧缺。在为生计疲于奔命的“早晚高峰期”重压之下,要求大家都能理解并做到这样的礼让似乎有些强人所难。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否定这一举措提出的因由及其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文明从来都是一部分人权利的让渡,但这样的让渡不是歧视,更不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占,而是推己及人的善意,是让社会更加和谐的公序良俗。当然,对于一些质疑的声音,我们应该兼而听之,以便更加多元、多角度地完善相关规定。
   日前,深圳发布条例征求意见,将规范公共交通爱心座椅和优先车厢纳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地铁可设立优先车厢,高峰时段仅供女性等“有需要的人”乘坐。9月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上述条例尚在公开征集意见阶段,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3日。
   9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办公厅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中,首次将爱心座椅和优先车厢的规范纳入到文明行为规范中。《草案修改稿》提到,“地铁可以设立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优先车厢可以仅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对于乘坐优先车厢的其他乘客,地铁工作人员应当劝离。”
   前述《草案修改稿》中提到,公共场所使用管理单位有权对其工作或营业场所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安保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可以将其驱离;在营业场所实施违法不文明行为,不听劝阻的,有关商家、活动组织者可以拒绝为行为人提供服务,且不予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三个月至三年进入相关场所或参与相关活动。
   《草案修改稿》还明确,违法行为人拒不提供姓名、地址、联络电话等信息及身份证明文件的,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进行人脸识别,或者按照规定通知公安部门进行现场查验。
   前述征求意见中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修改说明表示,在调研过程中,关于地铁设置女士优先车厢等问题反映较为集中,对此《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9月9日,深圳地铁集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深圳地铁于2017年6月在1、3、4、5号线试点女性车厢,优先供女性乘客使用,2018年3月8日开始全线推广。“女性车厢是一种倡导,并非强制举措。”该工作人员表示。
   此前,广州地铁也设置了女性车厢。据广州地铁官方微博2017年6月23日消息称,广州地铁一号线于2017年6月23日宣布设置女性专用车厢。具体实施办法是于该月28日起,每逢工作日的7:30至9:30,17:00至19:00将往东站方向的最后一节车厢以及往西朗方向的第一节车厢设置为女性专用车厢。9月10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设置女性车厢只是一种倡导,男性进入车厢并不会受处罚。 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