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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8月14日] -- 华商报 -- 版次:[B3]

格力电器欲以398亿转让15%股权

经过4个多月筹划,格力电器国资股权转让方案终于揭晓。格力电器8月12日晚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股份性质为非限售法人股,转让价格不低于44.17元/股。也就是说,此次格力电器股权转让总金额不低于398.57亿元。
   根据方案,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三方面资质条件,并签订15项承诺函,包括“保持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稳定”“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经济贡献”“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等。此外,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前,需向格力集团缴纳人民币63亿元作为本次交易的缔约保证金。
   分析人士认为,几家民营巨头和资本都在激烈角逐格力电器股权,接近400亿元的收购价格是一个很高的门槛,但不排除头部企业通过公开募资的方式参与,甚至与此前有意向的中小投资机构形成联合体。 华商报记者 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