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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1月20日] -- 华商报 -- 版次:[A1]
热点追踪 劝阻上网引发争吵

擀面杖打死儿子 近六旬父亲获刑8年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管教子女不当引发的家庭悲剧 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轻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我对不起儿子,我没有权利置他于死地……”在一次矛盾激化后,在西安做小生意的重庆男子邓某某(时年57岁)打了沉迷游戏的小儿子几擀面杖后,28岁的小儿子最终不治身亡(华商报2018年11月17日A04版报道)。近日,邓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8年。
   西安市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9日晚,邓某某在其子邓某(殁年28岁)居住的西安市灞桥区一社区家中,因家庭矛盾与邓某发生争吵,遂用擀面杖在邓某的头部击打数下,致其受伤,后邓某经抢救无效于同年8月18日死亡。经司法鉴定,邓某符合钝性外力击打头部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因家庭矛盾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1月16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邓某某承认指控属实,几度落泪,称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也对不起儿子。邓某某说,如果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会好好做人,弥补妻子。
   西安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某嫌小儿子邓某沉迷网络、不务正业而与邓某关系不睦。2017年8月9日晚,被告人因多次劝阻小儿子邓某停止上网遭拒而与其发生争吵,遂用家中的擀面杖在邓某头部击打数下,致其受伤。后邓某某拨打110报警称其将儿子打伤,并在该小区警务室等候公安人员。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因家庭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查,本案系因邓某某管教子女不当引发的家庭悲剧,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具有自首情节,又真诚悔罪,取得了家庭其他成员谅解,可依法减轻处罚。
   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8年。一审宣判后,邓某某表示不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