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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1月11日] -- 华商报 -- 版次:[A3]

西安市建委“双公示”黑红榜促诚信

1月9日,西安市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西安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在2019年3月1日前,完成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完善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比如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区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示相关信用信息;明确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专栏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双公示”(建筑市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信息目录。
   通知还提出应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包括在规定的工作日进行双公示、双随机、黑名单、红名单等信息公示。经查使用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列入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相关失信主体等10种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西安市建筑市场黑名单”并公示。上述公示信息都需同时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诚信事迹突出或参加公益慈善被表彰等5种行为被列入“红名单”。
   最后,通知还提出不良信用信息分类、有效期及修复条件。按对建筑市场是否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并制定相应的有效期和修复条件。另外,黑、红名单也有相应的修复和撤销条件。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