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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24日] -- 华商报 -- 版次:[B2]

“替父代言卖酒”被罚4.5万

12月22日,贵州仁怀市委宣传部通报称:经相关调查确认,网上“陈静替父代言卖酒”广告,系虚假宣传,主角“陈静”及“父亲”毫无关系。国内个别知名网络平台为其发布虚假广告,有的收费甚至不足千元。
   一段时期来,国内多个网络平台都出现了“替父代言卖酒”的广告推文。这些推文的主角大多是“陈静”,称父亲在仁怀市茅台镇酿酒40多年,自己大学毕业辞去高薪,决定帮父亲代言美酒。这些推文还配上“父女”在车间、库房、高粱地的合照。但网友发现,不同平台上、不同时间发布的推文,P图痕迹严重,“陈静”不仅年龄混乱,连“父亲”也由多人扮演。
   今年11月21日,仁怀市市场监管局展开调查,初步认定为虚假宣传。11月27日,监管部门决定依法立案。经调查确认:网络上的“陈静替父代言卖酒”部分推文,系茅台镇醉臣酒业有限公司自行设计、制作。该推文虚构“陈静”为茅台镇人、“父亲”酿酒48年。推文中的“陈静”,实际名叫李燕,是遵义市播州区人,醉臣酒业员工;“父亲”名叫祁联移,既无酒厂也未从事酿酒;两人并非父女关系。醉臣酒业委托一家科技公司,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广告推文。合同及收据显示,醉臣酒业为此共支付9000元广告费。
   案发后,醉臣酒业主动删除虚假广告推文。该款白酒共生产3000瓶,成本价每瓶28元,被查获时,销售860瓶,每瓶60元,销售金额51600元,获利27250元。仁怀市市场监管部门决定给予广告发布费5倍的处罚,即45000元。目前,醉臣酒业已履行处罚决定。此外,针对发布虚假广告推文的平台,仁怀市委宣传部网监部门,已按程序向上级汇报。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