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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05日] -- 华商报 -- 版次:[A3]

“村民代表”形成恶势力集团 挖路断电敲诈建设公司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12月3日,鄠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娃、郑某录等6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鄠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娃、郑某录等6名被告人通过非法手段当上“村民代表”,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郑某娃、郑某录为首的恶势力集团,不断寻找作案对象,有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2017年,郑某娃、郑某录等6名被告人先后3次以村小组土地被占用或损坏为由,纠集不明真相群众闹事、挖断道路、阻挡施工、拉断电闸等,向在当地修建道路、涝河大桥等项目的建设工程公司敲诈勒索,索要共计3.4万元。
   该案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