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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1日] -- 华商报 -- 版次:[J3]
美容拔罐被酒精烧伤

特邀调解获赔5万元


   华商报讯(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王辉)近日,富县法院特邀调解员一次性调解了一起因美容拔罐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并已付清全部赔偿款5万元。
   2018年6月12日中午,张某在自己经营的美容理疗所为唐某做拔火罐理疗,因操作失误,使拔火罐用的酒精泼洒到唐某的身上,致唐某脖子、胳膊和后背大面积烧伤,先后被送往富县医院、唐都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因张某支付部分治疗费用后再未支付,双方发生纠纷,唐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至富县法院。
   考虑到唐某出院后还需定期治疗,急需治疗费用不说,更没有时间和精力打官司,富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知特邀调解员王小红前来进行诉前调解。
   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对立,难以达成共识,法官和调解员只得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讲法律,做工作,希望各自换位思考,多谅解对方,及早解决问题。在法官和调解员的悉心开导和倾力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张某给付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万元,现已全部履行。